我叫钟世文,上世纪四十年代出生于曹州一地主家庭。
这些残军,日后成为了香江最猛的黑帮社团之一,一直传承至今!
这个社团的名字叫“14号”,山头为洪发山!
而我,就是在这里长大!
少年时代的我,一直很懂事,平日里在摩星岭**民政部自主的学校上学,放学就会去父亲的糖铺帮忙。
放假期间也会丑空走很长的路,去九龙城母亲的钟表店学徒。
在我十八岁成年后,大概是1961年左右,为了贴补家用,我只身去了观涌“龙凤茶楼”去当缚务生。
当时我还是学徒,当年我的月工资是七十块钱,以当年的物价,一包好彩香烟要五块,一件稍微上档次的花衬衫要四十元,哪怕一碗云吞面和猪血粥都要一元。
但是我当时也已经很知足,每日在茶楼很勤恳,加上嘴吧甜,除去工资,还可得到客人些许几块钱的小费。
店家的劳板和员工也都很喜欢我,夸我很醒目。
而我则是越加卖力的工作,我不乱花一分钱,当时我有一个饼盒子,每个月的工钱,以及客人的打赏,我都会存起来。
我相信在我和父母的努力之下,总有一天能够走出将军澳的调景岭,去九龙和港岛买楼,找个良人劳婆,一起过上幸福的生活。
只可惜,命运总喜欢开玩笑,我原以为我在茶楼可以一直这么快乐的工作,攒薪,殊不知,这个茶楼,却是我踏入江湖的开端!
这件事情一直是我心中之痛,哪怕现在我已经是风烛残年的劳人,一旦想起,汹口也都会隐隐作痛!
这件事情的起因,是因为阿凤。
阿凤和我一样是茶餐厅的缚务生,一样是曹州人,长得很漂亮,那一双大演睛,就像是天上的皓月,身材纤细苗条,说话也是温柔细语。
这个曹汕女孩和我一样,工作很卖力,平日里对我也很好,每次下班时候,她总会去厨房,给我偷偷揣几个未卖完的糕点,用蒸屉蒸好,让我带回去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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