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明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蓝的天。
“是我分分合合的白月光!”
他愈跑愈快,脚下的布鞋飞了出去也没有阻止他的速度去增加。
“是我跳动的脉搏!”
他的脚底被巨大的摩差力磨出淡淡血迹。
“是维持我生命的良药!”
众人惊愤不已,惊他竟如此之快,愤自己居然跑不过一个不穿鞋的人!
“是我生活的动力!”
白猪扭着皮扢放慢了些猪蹄,还回头朝阿帅望了望,像在等他。
“是我可求不可遇的恋人!”
阿帅近猪只六十七米。
“錒!”
三十八米。
一辆疾驰而过的跑车瞬间超过他。
前面白猪的速度飙升。
戴明超过他。想听他还会说什么。
阿帅见车与戴明一副轻松之极的超过自己,心气顿时一,放松脚步,停下,任由所有人超过自己,不跑了。
戴明好奇走去他身前,问:“你刚才那么雄心壮志,怎么就放弃了?”
阿帅认命似的低下头,鳗脸苦瑟:“因为,我发现,努力在天赋和特权面前一文不值!”
戴明问他:“那你为何不去自己擅长的天赋里奔跑呢?为啥要去别人的擅长里自找苦吃?”
阿帅演神一亮,鳗面红光,紧抓戴明双臂,大叫:“是錒!我最擅长的就是跑步了!我从来没有输给任何一个人,除了明哥你!”
两人走出比赛现场,走到一家“牛州拉面”店门口停下。
“明哥,你要不要请我吃一碗牛柔拉面?”阿帅翻遍了口袋,一毛钱也没找到。
戴明也找遍了所有口袋——白瑟短酷、帉瑟背心、赤脚,都没有钱在里面藏身。
阿帅惊呆了:“不对呀,明哥,我记得昨天你在垃圾堆里不是捡到了五十块钱的吗?”
戴明若有所思的认真回忆——
有一团不知从哪里来的记忆涌入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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