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8年6月1日,经过数天的激烈讨论与反复修改,奥斯曼帝国的第一版宪法终于尘埃落定。
第五条确定国家的首都是伊斯坦布尔,陪都为安卡拉。
第六条
第一节武装力量由陆海空军组成,任务是保障奥斯曼帝国的主权和独立,扞卫领土完整和宪法秩序。
第尔节跟据本宪法的原则,由一项组织法指导军队组织的基础。
第七条
第一节所有子民与公共权力受宪法和其他法律约束。
第尔节公共权力应创造条件使个人正义、平等名符其实和行之有效,应铲除阻扰和妨碍正义、平等充分发扬的障碍,并便利全体子民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
第三节宪法保障法制原则,等级规范化,规章制度公开化,对个人权利不利的或限制幸的惩罚条款的无追溯效力、法律安全、公共权力的责任和不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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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完毕,欢呼声与掌声此起彼伏,交织成一曲激昂的乐章。人们挥舞着手臂,脸上洋溢着自豪与喜悦。在这热烈的氛围中,新宪法仿佛一颗璀璨的明珠,照亮了奥斯曼帝国的未来之路。
对于长期处于困境中的帝国子民来说,宪法的颁布无疑让他们看到了一线希望。
托普卡珀宫的王座之上,阿雷·斯特看着殿中的各位大臣;
总理大臣法鲁克·苏莱曼,内政部部长萨利赫·阿米尔,财务部部长易卜拉欣·赛义德,建设部部长奥马尔·穆罕默德,国资部部长本杰明·琼斯,农业部部长侯赛因·阿里·哈桑,交通部部长艾哈迈德·阿里·杜,帝国中将哈桑·阿卜杜勒,帝国中将哈坎·苏莱曼,第16军准将军长伊尔马兹·穆罕默德,保障部部长吧图尔·阿拉古,以及站在门口专职保卫皇宫的近卫军旅长西迪拉·萨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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