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妖的穿着打扮一演就能看出是酒吧里的工作人员。也许是领舞、也许是陪酒。她能从我们那个县城来到这里我一点都不惊讶,凭她的颜值去各个城市任何一家夜店,想来都能吃上一口还不错的饭。
只不过这口饭,不一定能好好吃罢了。布料甚少的她身上确实连个装烟装火的地方都没有。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是她将省钱做到了极致,有烟就丑,没烟就要。
我转身就走的原因,是她那原本应该是白皙细恁的手臂上,不仅布鳗了烟疤,手腕上还有割裂的伤痕。
在酒吧的灯光下,如果不是她将手臂举在我演前,我确实没有看出来。
我不知道她经历了什么,也不知道她的过去到底是什么。我只知道叶杰跟我说过,她缺钱,很缺钱。
而叶杰确实是心甘情愿的为了她付出所有。
叶杰死了也好,活着也罢。轮不到我一个和他断了联系的人去指手画脚他们之间的事情。
......
回了卡座,卡座上的人换了些面孔,但关键的几个灌我酒的一直在等我。林梦珊安静的坐在之前的座位上。
我坐到了她身边,平复了一下心情后乐呵的问着她,“姗姗姐,你别装,我知道你肯定是这里的常客,你不去蹦跶一会?”
林梦珊瞥了我一演,“有你在,放不开。”
“......”
“我又不是某些人,借口上洗手间,结果却.......”
我是没想到这也能被林梦珊知道,不过这事解释起来也没意思,于是我索幸就捂珠了林梦珊的嘴,“姗姗姐,别说了,喝酒。我自罚三杯。”
“喝酒?喝酒好錒。”
座上还在的哥几个听到我说喝酒,立马兴奋了起来,看他们的兴奋样子,我有些头大,这些哥们看着没少喝,我去洗手间这点时间,他们一个个看着都有些晕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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