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
2011年6月1日起,全国公安机关实行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其基本要求是:县、市公安机关接到儿童失踪警情后,要立即启动查找工作,打破警种界限和常规做法,充分调动警务资源,快速查找失踪儿童。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抓获犯罪嫌疑人,解救拐卖受害人。这一机制的实行,使大量失踪儿童得以被公安机关及时找回,大大减少了失踪被拐儿童数量。
*来历不明儿童摸排比对机制
公安部建立了来历不明儿童摸排比对机制,要求各地加强实有人口管理,密切与人口计生、妇联组织等部门协作配合,及时摸排发现来历不明儿童并采血入库比对。13类重点摸排对象为:1、未办理户籍登记的儿童;2、非亲属关系申报办理户口的儿童;3、与家庭成员户籍地址不在同一地市的儿童;4、落户时间与出生时间相差较长的儿童;5、街头流浪、乞讨、卖花、卖艺的儿童;6、被强迫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7、民政部门福利、救助机构内的儿童;8、办理收养登记的儿童;9、无出生记录或涉嫌伪造、变造出生记录的儿童;10、卫生部门有防疫登记但无户籍登记的儿童;11、计生部门掌握的非亲生儿童;12、教育部门有入学登记但无户籍登记的儿童;13、群众检举的来历不明儿童。
*打拐是一场“人民战争”
2011年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打拐反拐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公安机关将继续通过刊播新闻、公益广告、警情提示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群众反拐意识。同时,坚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展打拐“人民战争”。把专业打拐警力与民间反拐力量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微博、qq等互联网平台,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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