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唏律律……”
清晨,随着战马疲惫的唏律声传出,琵琶湖的西侧已经被鲜血染红。
岸上,无数鲜血流入湖中,源头是一具具被扒光了甲胄的尸体。
对于胡兵和日军、土司兵,明军的记功是按照甲胄来计数,因此战后脱下甲胄便是他们要做的事情。
即便只是竹子做的护具,在此刻却也是记功所需的宝贝。
今川高政带着百余名骑兵逃走了,剩下的四千余日军大部分都被明军斩杀琵琶湖侧的丘陵之中,只有少量日军逃入了山林之中,但他们被杀得丢盔弃甲,郑峻也懒得追击。
反正只要甲胄到手就能记功,杀人反倒是下乘手段。
“疼疼疼!”
岸边,郑峻倒吸了一口凉气,不断地叫嚷着。
指挥同知邓烃为他脱下甲胄,这才发现他身上已经青一块紫一块了。
“您这伤势……”
邓烃吸了口凉气,随军军医见状摸了摸郑峻的伤势,疼得他龇牙咧嘴:“伯爷,下次可不能这么冲击了,您这虽然没有断骨,但骨裂应该避免不了。”
郑峻并不幸运,冲阵的时候遇到了经验丰富的日军老兵,他们几人将长枪迅速插入土中,与郑峻发生了碰撞。
战马中枪后奔跑几步便已经毙命,如果不是其它弟兄眼疾手快,避开了栽倒的郑峻,估计郑峻此刻非死即残。
即便如此,他也好不到哪里去,身上这伤势虽然还能活动,但再想冲阵,起码得好好修养大半年。
“无碍,还能行军就行。”
即便疼得满脸冷汗,郑峻却咧着嘴笑道:“这次赚大发了。”
他回头扫视战场,近四千具日军尸体光溜溜的躺在地上,他们的甲胄被明军扒了,衣服则是被给明军运粮的日本民夫扒了。
对于民夫们来说,一些鲜血,稍微洗一洗就行了,总比没穿的要好。
至于死不死人什么的,都穷成这鬼样子了,谁还在乎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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