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清风,蔚蓝的天空。
在这个没有工业时代的世界,环境真是好的令人发指。
提着一把名贵长剑的富贵骑着小毛驴,懒散的游荡在官道上,他现在也不着急去报仇又或者怎么样,林平之的模样估计早就传遍了大江南北,到时候自然会有人过来找他。
那时候,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该多有意思。
“店家,一壶酒,二斤酱肉,再来些青菜。”
离开福州,富贵一路向西,向着hun省的hy市去发,因为南岳衡山派的刘正风正准备金盆洗手,他打算去凑凑热闹,顺便名扬一下江湖,他是不会承认,自己主要的目的是想要看看笑傲江湖里著名的小萝莉曲非烟的。
“客官,您要什么肉?”
“会闷闷闷的..肉。”
“啊,那,您得加钱...”
店小二知道,富贵的意思就是想吃牛肉,但是耕牛可不是随便就能杀的,因此牛肉的价格要比羊肉跟猪肉高出很多。
“先给钱吗?”
“是啊,最近这衡阳城里,都是各路英雄好汉,爱喝酒,喝多了就耍酒疯,不记得自己没有给钱,因此我们掌柜的说,但凡看到佩剑拿枪的,统统都要先给钱。”
“好说,一共多少钱?”
“牛肉二斤,三分碎银,酒,客官您要什么样的酒?”
“最好的。”
“我们这就十年的汾酒,一壶要三钱银子。”
“行,来一壶。”
“好嘞..”
店小二接过碎银,立马笑嘻嘻的唱了起来。
富贵则坐在这个靠着窗户的店铺向外看去,目光所致,果然都是一些拿着剑的江湖客,来去匆匆,显然,在这个现实世界里,刘正风的名头可比里大得多,里,这就是一个出场几分钟的龙套而已。
客官,您的菜好了。
没一会,店小二端着托盘来到富贵跟前,将切好的牛肉,酒,还有青菜一并摆在了桌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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