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怨做的事,不像是人做的事。
不过人的特色就是常常在做不是人干的事,而且天天都在做着。
仿佛不如此就不是人。
任怨一身都是血。
血不是他的。
血是别人的。
只有血不是他的他才会如此高兴。
血是受害者的。
受害者是花晴洲。
花晴洲是花枯发之独子,花睛洲听话而孝顺,样子聪敏俊秀,十岁,武功已得乃父真传,但从未涉足江湖。
赵天容,“发党”花氏门下之徒,贪花好色,但为人甚讲义气,因自小是孤儿,为花氏收入门下,故对花枯发一党死心塌地,忠心耿耿。
任怨不是杀了他们。
他们也没有死。
惨,就惨在他们还没有死去。
任怨在动“刑”。
他把花晴洲的皮完完整整一大张地剥了下来,而花晴洲仍没有死去,人人都可以看得见他痛得每一根肌肉部在抖,但就是死不去。
而且还叫不出声。
任怨就用吴一厢那一刀,也在花睛洲咽喉上一抹,这少年人就成了哑巴,而且成了个没有面目的人,按着更变成了个没有皮的人。
只是没有了“人皮”,还算不算是个人?
像任怨这样还披着“人皮”的人,也算不算是个人呢?
花晴洲想些什么,谁都不知道。
但他在流着泪。
泪珠儿滚过颤抖的脸肌,滑过颤哆的颈肌,流过抖哆的胸肌,一颗清泪早成了血。赵天容的情形比他更糟。他本来就被砍了一臂一腿,只求痛快的死。
任怨却不让他痛快。
他对赵天容使的是剐刑。
剐却是磔刑。
任怨一定是个惯于施刑的能手,他每一下刀,都精确娴熟,先剥皮,后片肉,一共切下二百三十一片肉,赵天容只剩下白骨磷磷。双目碌碌地转,连泪也没有了。
任怨这下似完成了一件伟大艺术品地叹道:“我保管你明天还能吃些东西,不过不能撤粪放尿;”他满意且有信心地道:“而且你现在一定能听得懂我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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