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个别人看来十分不好的嗜好,他的父亲却没有表现出过多的反感。若非他的母亲曾经是个一流的小偷,父亲也不会多出两房娇妻来,更不会有他
至于他在家里偷的东西,都放在自己左手上戴的一枚护腕中。空间戒指,太扎眼,一枚看上去像精钢打造的护腕,反而不会让人注意。当然,这块大陆上的人都不会知道这枚护腕里的空间有多大。
庞克城远不如越克城热闹,但城墙的坚固程度却不见得差多少。阿贝尔走向了佣兵工会。因为,他觉得身上的金币不够多。
在约克城,被他偷去钱袋的,是一个倒霉的贵族管家。之所以要选择这么个下手对象,理由只有一个,看不顺眼。那个管家明显是出来采购物资的,钱袋里倒也有几十枚金币。但是这些金币只让他花了一天就没了。他此刻还不知道,几十个金币,足以让一个平民家庭过上好几年富足的生活。但这些金币在一些贵族家里,或许只是一顿晚餐的花费。任何一个世界都有着贫富差距,而在这样的大陆上,贵族和贫民之间的差距,更是大到难以想象。
洗劫了两个盗贼,他们的空间袋里也不过几百金币。略微计算了一下之后,阿贝尔觉得这些金币根本花不了多少天。所以,他决定把一些没用的晶核之类换成金币,反正两个盗贼的空间袋里这种东西并不算少。去佣兵工会以交任务的方式把晶核换成金币,一般来说都比卖给商人要划算。佣兵们只会把那些不在佣兵任务中的晶核材料之类卖给商人。
为了掩饰那护臂,他把一个空间袋装上一些常用物品,包括了金币和一些普通的魔兽晶核以及作为一个魔法师日常用的东西。一个二级魔法师用着空间袋,确实有些奢侈,甚至可能会招来窥视。对此,阿贝尔并不介意。真正的强者不会在意一个空间袋。至于那些会因为一个空间袋来打劫魔法师的家伙,那也不会有什么大能耐。这种人,他巴不得多碰上一些,权当练手和赚外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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