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唐海本身也不能说是喜欢千代,他每天考虑怎么赚钱的时间,就要占去80%,可能几天才想起千代一次,想起比尔的概率更大许多,因为比尔经常给他介绍一点零工……
不过仔细想来,千代好像经常帮忙做吃的,唐海还以为这是因为自己也是亚裔的缘故,让她感觉到了亲切,还有千代时常会说唐海的饭菜有家乡的味道,上次帮做蛤蜊,说了什么蛤蜊就像是日本女孩,两扇蛤蜊壳只有是一对的,才能合上。彼得和比尔有什么要通知唐海,也经常让千代通知……
仔细一分析,唐海突然惊觉,搞不好千代还真是!
“不过我完全没发现当时的我身上有任何优点啊!”
萝丝这会儿终于明白了过来,原来是千代喜欢唐海,估计就和吉姆看好她一样,彼得和比尔之类的人,都挺看好千代的,这群人都是理想主义者,也不觉得唐海没钱有什么问题,难怪昨天他们表现得那么古怪……
“优点还是挺大的,起码长得很好,在你们一群人里。”
什么!
这也算?
唐海色很惊讶!
“哈哈!不过好消息是你自己把这优点给毁了,看你现在,就和吉姆的亲兄弟似的!”萝丝突然笑了起来。
原先还以为唐海和千代有什么,敢情是唐海一直穷,没考虑过感情问题,然后恰好自己出现的时间太正确,意外截胡!
萝丝可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看脸来喜欢一个人,生活在一起也会很辛苦,那千代家里看着似乎有点钱,也不会同意,之前唐海什么也没有,想想还是自己合适,两人都没钱,世界观和金钱观什么都一致,再说美国平民家庭父母管束很少,千代那种家里百分百会棒打鸳鸯啊!
想通这些后,萝丝整个人都舒服了,脸贴在唐海胸口,手就往下摸去,一直到肚脐眼,又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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