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始至终。中国政府都没有发表自己的言论,盟军多次询问驻日本最高指挥官卫立煌上将,得到的回答是等待国内的商讨结果。
1944年9月15日,中国政府向盟军提出了自己的要求。首先是日本必须解除自己的军队。除了拥有维持治安的警察外。永远不能拥有任何武装力量;其次是解散政府,所有战犯必须接受国际审判,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逃脱审判;第三归还在战争中掠夺的中国财产和文物;第四是赔偿战争损失;第五是归还琉球群岛给中国;最后是日本今后的国民教育必须接受盟国的监督。
中国虽然是战胜国。但是在处理站败的日本国的时候却没有提出难以令人接受的条件,这让美英等国很是惊讶,要知道在过去的几十年间,日本一直将中国视为最大的敌人,并且对中国进行了长达十多年的军事侵略。
尤其是中国政府竟然主动提出对日本战犯进行国际审判,这确实令人佩服。要知道按照苏联人的想法,认为抓到的战犯反正都是罪行累累,枪毙或绞死了事,何必再为他们花费时间,劳民伤财?
但是美英法西方国家则认为,那些人如今只是囚禁中的被告,是不是战犯以及怎样程度的战犯还有待审理;而审理过程中,不但应充分给予被告自我辩护的机会,并由他们自选律师,而费用由法院支付。
而中国政府则是认为,如果不加审判就将那些人处决的话,对于不明真相的德国人和日本人来说,那些人都是国家的英雄,而不是战争罪犯,反倒是盟国是侵略者,非正义之师,只有经过严格的审判才能让所有人明白,那些人是罪犯,是反人类反社会的战争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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