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敬也没在意,抱着纸袋子正准备过马路,不妨两人猛地朝他撞了过来,方敬被这股大力带得一个趔趄,差点摔倒,然后突然领悟了什么,往口袋里一摸,果然钱包不见了。
靠,钱包里才把上个月的工资取了出来,准备交房租的,如果是三年前,几千块丢了也就丢了,但现在――
大脑里还在运算以一敌二,就算追上了两小贼,要回钱包的可能性有多少,方敬的身体已经比头脑更快地做出反应,拔腿就追,一边追一边不忘喊:“抓小偷――”
以期能吸引哪个爱好打抱不平的热血人士相助。
两扒手小青年果然专业,偷钱包的手法虽然不太高明,但逃跑的技能却是满点,一眨眼的功夫就已经窜到街拐角,这种老社区大街小巷七弯八拐的,一个错眼看不到,人就丢啦。
方敬暗骂一声倒霉,已经做好了跟可敬可爱钞票分离的准备――
“扑通”一声,有什么东西重重摔在地上。
方敬冲了过去,顿时惊讶地睁大了眼。
两小贼叠罗汉一样趴在地上,手上的钱包早就飞了出去,落在一双草鞋前面。
方敬眼里只看到了钱包,飞快地捡起来,打开一看,钱还在,□□还在,身份证也在,顿时舒了一口气。
“谢了。”方敬这才转过身,真心实意地谢了一句。
“不用――”热血人士一字一顿地开口,语调生硬,听着别提多别扭了。
方敬抬起头,愣了一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雷锋同志居然就是刚刚那个神经病。
神经病兄终于站了起来,这才发现他身材挺高大的,一头标志性的稻草长发,身上穿着一件看不出原型的衣服,东一块西一块,腰间随便用布带打了个结,才没有掉下来。
小腰挺细的。
方敬顺着神经病兄的腿往下,目光落在他的脚上,顿时觉得天雷滚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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