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开业没多久,“义利快餐厅”的日销售额轻而易举就达到了六七千元。
这以当时社会的消费水平来看,无疑是一个销售奇迹。
不过就在新闻媒体不遗余力的报道宣传,社会上由此引发“西餐是否符合国人口味”,“二十元平均价位是否太过昂贵”的相关辩论的时候。
洪衍武却对“义利快餐厅”花团锦簇、欣欣向荣的营业状况,很不以为然。
必须说清楚了,他可不是犯酸,而是看得明白。
因为尽管抢跑了好几年,但这次“义利”在快餐领域首开先河的尝试实在是不怎么成功。
为什么这么说?
首先,“义利”的“洋快餐”,本质上就是假的。
在考察过诸多国家之后,“义利”厂方最终选择了和一个亲近大陆的港商合作。
可这个港商的饮食公司实力并不怎么样,仅仅属于小型公司。
自然了,所带来的洋口味既不正宗,也没有推陈出新的能力。
其次,是当时餐厅的装修、灯具,以及消耗性的用品、餐具,本土企业还生产不出来。
大部分都需要进口,这就成了一个很大的资金消耗缺口。
再加上这个餐厅的合作本身又掺杂了一些政治合作氛围,经营管理完全跟不上劲。
国内体制的弊病依然故我,这就导致员工内部浪费很严重,进一步拉低了利润。
这么一来,这家快餐厅的销售价格既无优势,利润率也不高。
如果从体验上讲,这里跟“马克西姆”和“莫斯科餐厅”完全没法比。
于是乎,像文艺界、体育局、新闻界,这些主要光顾这里的人,惠顾一次两次,就不会再来了。
他们也只是尝尝新鲜,谁也不傻,晕了头的才会再当回头客。
那么综合而言,败因其实打一开始就埋下了,这买卖要不黄才没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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