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也就可知,标着“与人民币等值”的外汇券到底是什么成色了。按这个比例计算,洪衍武换过来的三百外汇券实质上挣了八十五。这几乎等同于他们倒卖一台电视机的利润啊。
当然,拿着外汇券不可能只在京城饭店里消费,如果是其他地方,差距可能没这么高。但已经很值得干了。
那反过来说,用外汇券换人民币的外国人傻不傻呀?
人家也不傻。由于民间的商店、非涉外宾馆等不允许收取外汇券。外国人购买日常用品就格外费劲。其实老外都巴不得手里能有点人民币,这样就避免了专程跑到涉外商店购物。民间的东西不但便宜多了,而且还能买到高级商店里根本不出售的东西。
当天,洪衍武他们吃过饭回来又泡在咖啡厅。到晚上七点为止,开始轮番上阵,陆续又问了八桌客人。除了两次被拒绝以外,其他几次都达成交易了。
这不但“小媳妇儿”和“小奶酪儿”大呼“容易”。洪衍武也渐渐发现老外似乎对拥有人民币,比他们还迫切。
要知道,此时干这个还没有同行,完全就是卖方市场,那么最后两次甚至就是平价兑换的。
结果这一天,他们仨人总共兑换了两千三百块外汇券。按照“小媳妇儿”两口子兑换的金额,一千二百块,洪衍武给了他们六十块钱。是按百分之五提成计算的。
换言之,如果这一天所有外汇券都是他们俩自己换的,那他们到手就是一百一十五块了。如果他们再卖力点儿,一个在这儿干,另一个去友谊干呢?那还可能翻倍。
而且这还不算,洪衍武还跟他们说了,考虑到有的老外“鸡贼”,不让利不兑换。今后等到他们彻底单干,可以按百分之七的比例。他反正是按外汇券金额付给他们钱,这中间有多少利全是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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