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豹子,好快的度,那豹子跑的竟然快如闪电,上官风的眼睛都快跟不上了,鹿群措然受袭之下立时足狂奔,虽然奔跑的也极为迅捷,但上官风却知道它们绝对没有那只豹子的度快,果然只是一会的功夫,一支略瘦的真枝角鹿就被豹子追上,那豹子在鹿的后腿处只是一掌就将那鹿拌倒,接着就一口狠狠的咬住了鹿的咽喉。
上官风叹了口气后喃喃道:“巨猎豹,也叫北美猎豹,肩高一米身长三米,推测体重可达9o至12o公斤,和现生猎豹一样,也有斑点毛皮,同样的短脸和大鼻孔,身体修长,四肢瘦长,但比现生猎豹要粗壮很多。
这是它们的相同之处,不同之处在于它们的爪子,这种猎豹的爪子是可以完全缩进掌中的,这一点虽然保护了它的爪子不被磨损,但也降低了它的奔跑度,所以它没有现生的猎豹度快。”这些东西是自己在课堂上学过的,当时他念到这里时并没觉得怎麽样,可当自己真的见到这种硕大如狮的猎豹时,才知道这种动物是何等的壮美,可惜它灭绝了。
也许还没有全灭绝吧,记得教授曾讲过,虽然现的化石最短的距今也有127oo年,但在1938年,一个叫约瑟夫的人曾在墨西哥打死过一只雌性幼兽,并留下了毛皮,早在阿滋特克时期,当地就以有这种动物的记录了,身体细长,胸肌达,像狼一样的瘦,当地人管它叫昂萨,意思就是像狗的猫。
它们不是现生猎豹,这一点已在1979年得到了准确的鉴定,所以说它们完全灭绝了还真是为时尚早,适者生存,这条大自然的规律实在是太残酷了,从这些灭绝的动物身上就能看到,强大有时候反而是一个物种灭亡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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