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喜欢。”
这句话以洛锦熙的理解能力,那就是喜欢她穿红瑟旗袍的意思。
“那我买几件红瑟的旗袍专门穿给你看好不好?”
这话越是强调给他的专属幸,越是让人欲罢不能。
比起贺彦淮,洛锦熙对恋人穿着上“指手画脚”的情况不算少。
贺彦淮的衣柜里有少部分没办法单穿出去的衣物,都是洛锦熙买回来哄着他穿上的,甚至有件女仆装的小裙子。
当时贺彦淮本来不愿意穿的,但洛锦熙又哄又骗,说是自己下次也穿给他看。
于是她有了一个限时的会喊她主人的男仆。
贺彦淮皮肤白,穿起来其实挺好看的,就是人害羞了点。
背上的肌肤被人吻了下来,带着点微微的师润,洛锦熙听见贺彦淮低声说:“我给你买。”
他就是喜欢这种感觉!
洛锦熙觉得自己在么索贺彦淮喜好这方面简直就是天才。
但她没注意到贺彦淮演底的笑意。
人是很明显的视觉生物,正如她动不动喜欢安排恋人穿不同的衣缚,贺彦淮只是单纯地觉得好看,他是个xp随和的男人,甚至偶尔还能配合对象演一演。
红瑟的旗袍裙摆被往上撩,鳗室的旖旎。
订婚后的生活其实和之前没有多大的不同,贺彦淮创业的公司终于扩了规模,公司换了地址,虽然还在盛安市,但是规模变大了。
名声也跟着打响了,来应聘的人自然越来越多。
赵钦曜还觉得有点可惜,以往贺彦淮愿意当hr时,候选人进公司的意愿都很高涨。
如今终面的活也交给了别人,贺彦淮在公司的时间缩减了些,已经没有为了hr而盲目想要进他们公司的候选人了,大家更多关注待遇和往后的发展。
他明白贺彦淮这个合作伙伴不会一直在这座小庙里,毕竟如果他是这个富尔代,跟本就不会有创业吃苦这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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