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职称者可不授课,无职称者反可授课,今课表中已有此例。此何故也?吾前所发文,诸君皆知,今不复广言。此等疑吾等职称学历之人,实乃对集团任命吾辈之否定。若复为此,吾必于众前言之,使众人评之。吾性低调,与人为善,望诸君解之。”
“吾辈院级领导,勿过多干非分管部之事,更宜守规矩、负责任。吾辈皆领团队,吾辈之作风,团队必效之。须常思吾辈为院级领导干部。”
“课表中之事,即为无规矩”,粟欣见分管或经办人并不买账,怼其须当倡尊知识、尊人才之风,非日思夜想此等杂事。
又言表中有四人皆非中级职称,而违院议授课。而教务处长则有课程师缺,选无职称者授课,教务处已允之。
并回复粟院当破
“六唯”之念,民办校尤重实事求是。并言院务之议无效,只因集团未允。
然集团已允自己新案,故须调之。否则授课师之待遇难酬,新案即无职称亦可授课。
退役军人监考费亦用新标,集团已审,昨日方发。这是见粟拿自己是院领导是教授的身份说话,教务处长若薇边搬出集团老板给自己撑腰,并明确职称但为参考,非必要。
一时怼得粟无言以对,粟一时语塞,竟然将自己的教授证书发在群中供诸君观之吃瓜耍猴,也就一句公道自在人心其实是自讨没趣没得台阶可下,这活脱脱的一处教授斯文问几十元课时费折腰掉价得很。
通常而言,若薇不应如斯直斥粟欣,此亦关乎若薇内心深处对彼之虚伪姿态颇不以为然。
更兼此刻若薇之心境,亦有其因。昔日,若薇曾与正棠谈及由正棠院长所荐之博士教授,亦即高层次人才,私下里曾为彼细算收支,觉其兼职所得实为其总收入之重要部分,远非其表面所显之淡泊名利。
此页为本章 第2页 / 共3页~
如内容不全或提示是最新章节
(^ ^) 请退出阅读模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