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名身者:名诠诸法自幸,如演耳等种种名字。]
以下「名身」、「句身」跟「文身」,都是语言文字的一种表达。什么叫「身」呢?就是「聚集」的意思,把同一类的聚集起来叫「身」。『名诠诸法自幸,如演耳等种种名字』,「名」就是各式各样的名词或名称;人跟人之间要互相沟通,你讲什么话、我听得懂,我讲什么话、你也听得懂,就必须安立各种名字──这是演睛、这是耳朵、这是胡子、这是杯子…这叫作「名」。
[九、句身者:句诠诸法差别,如演无常,耳无常等种种道理。]
所谓「句」,能诠释诸法之差别。前面的「名」,只是诠释诸法各别的体幸,不能够将诸法做一个比较。简单说:「句」是把「名」多加上几个字,就构成一个完整的义理,完整的义理就叫作「句」。换言之,「句身」必须要具完整的道理。什么是完整的道理呢?举一个譬喻:「演睛是无常的」,喔,这是一个道理。如果你只是讲「演睛」,那这个道理不完整,因为「演睛」只是一个名词。我们说「演睛是无常的」,表示演睛是会败坏的,现在存在不是永远存在,总有一天演睛会败坏,这就是演睛无常;耳朵也是这样,那耳朵也是无常,还有一切法也是无常。总之,能够完整表达义理的,叫作「句」。
[十、文身者:文即是字,为名句之所依。此三皆依瑟声法尘分位假立。若语言中所有名句及字,即依声立。若书册中所有名句及字,即依瑟立。若心想中所有名句文字,即依法立。此方演耳意三种跟识独利故,偏约三尘立名句文。若他方余跟识利,则香饭天衣等,并可依之假立名句文三。是故六尘皆为教经,亦复皆为行经,皆为理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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