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甚至推测,倘若每个人的行路方式不同…”
“我们是不是可以通过脚印深浅,锁定一个凶手?”
“只要有足够庞大的记录库。”
他越说越急,声音激昂——可配上那副没有表情的死人脸…
就有点惊悚了。
“看来我的朋友骗了我,他说烟草有助于稳定人的情绪。”罗兰调侃了一句,笑道:“您该真正做个警察,而不是侦探。”
金斯莱心里的火焰来得快,去得也快。
他塌了肩膀,又变回那不紧不慢的语气:“哦,可我不喜欢那些‘帽子狗’,柯林斯先生。说实话,这些人除了浪费纳税人的钱外,他们究竟干成几件事?”
“我看,非常好统计,对吧?”
“一只手就能数清。”
此时,眯眼假寐的老柯林斯突然接了一句:“他说的没错,小混蛋。警察可没他的能耐——那些成天在帽子上挂金标、徽章,里面藏票子硬币的废物,除了到妓女家搜罗钱时兴奋,其他时候都像个刚完事儿的八十岁的老核桃。”
“您是不是跟年纪大的人有仇。”
老柯林斯撇了下嘴,没搭理罗兰,和那金斯莱对视:“你倒有点本事,该去伦敦开个侦探社什么的…不说赚几个钱,凭你的脑袋,总能进那个圈子。”
“我不怎么感兴趣,先生。”
“但你会对那圈子里的狗屁事感兴趣,”老柯林斯咂巴两下嘴,拉着扶手,吃力起身,给自己也倒了一杯红酒:“越高级,狗屁事越多——你这身份的人最应该清楚。”
金斯莱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打扮:衬衫、马甲、布裤,没什么特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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