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可汗亲近人族的决策,也遭到很多族人的反对,特别是那些年长的长老,清楚人类的狡诈。
他们宁愿继续过原始生活,也要和河湾保持距离。
但阿可汗知道,狼人想要崛起,靠着山里的几百号人是不可能的,短时间里没有和人族抗衡的本钱。
甚至可以说,他们现在连和隔壁的小狗头人部落抗衡的实力都没有。
因为菲莎叫狼人为大狗头人,所以他们也把狗头人叫做小狗头人。
不努力融入河湾,不趁机占据一个席位,结果就只有被孤立,被排挤,被打压,最后将生存空间乖乖交出,滚回自己的山里。
所以当斯壮以席克斯的名义,征召狼人部落作战,并且让他们作为先攻部队率先攻城的时候,阿可汗虽然极不情愿,但还是率领自己族中最精锐的战士来了。
学会了洗澡和穿衣的狼人,和最初的狗头人一样,迅速从杂毛野兽蜕变成文明种族。
现在的狼人战士,清一色毛光油亮,更显精锐。
一百头狼人战士,就是一百名低阶超凡,有了基本的护甲后,足够对抗十倍数量的人族正规兵。
而他们的身后,还有兰博万率领的一百名豺狼人突击兵和一百名狗头人精锐斥候。
这是已经收编到河湾正规军的狗头人部队,身上的装备都是河湾配发的制式武器,只不过作为轻步兵,他们也只有锁甲衫和皮甲防身。
前面的狼人先攻部队,飞快的靠近城墙,然后一跃而起,手指尖弹出锋利的爪子,死死扣在墙砖的缝隙上,然后徒手向上攀援。
他们选取的进攻路线,是这段城墙的两侧靠山区域,下面是陡峭的山坡,别说攻城塔之类的军械,就连最简单的云梯也没地方架设。
正常的部队根本无法从这里进攻,所以上面的守卫也非常稀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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