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也不记得自己的老家是什么地方,只记得很小的时候,她跟着父母从北方一路南下逃难,她爹饿死在了半路上,她娘抱着她一路到了康沟乡。
许是娘觉得自己也快不行了,就把金花卖进了青楼里,一个人在饿死面前,其实什么都不重要了。
金花一直觉得自己其实很幸运,因为她起码不是被家里抛弃的,也不是因为父母贪财被卖,她的娘亲当时只是想让她活下去。
她打小就长得很漂亮,似乎天生是要用皮囊吃饭,三年前,她遇到了前往康沟乡的流云。
大爷这时候煮好了馄饨,庄佑杰看梁垣雀上手去接,就赶紧说,“喂喂,我今早也没吃饭呢!”
梁垣雀把馄饨递给他,“给,两碗都是给你的。”
庄佑杰端过碗来,一边吃一边对金花说,“我还以为水寨的人最多就去对面罗船水镇逛逛呢,原来他们还会去乡里。”
“嗨,反正出来了就没人管,要你的话,不会去更远的地方逛逛吗?”金花说道。
当时流云对金花是一见钟情,金花不清楚水寨的情况,只希望有个恩客为自己赎身,以后过上平常人的日子。
流云的确是把金花赎了出来,把她带回了水寨,进去之后金花才知道自己上了贼船。
水寨里面的人根本就不接受她,以大祭司为首的一派人甚至叫嚣着弄死她。
好在流云不知道是用了什么方法,最终是留下了金花,但他家的长辈不允许他娶她,甚至还给他安排了一个老婆。
金花在寨子里留了下来,在一些男人的鼓动下重操旧业。
“看看,男人都是一个样的,不管是什么地方,什么信仰的男人,都舍不得女人身上那二两香肉。”
金花吃着馄饨笑骂了两句,一言一语间其实充满了超脱年纪的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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