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听顾池问:“主公准备如何处置?”
以沈棠如今在浮姑城的影响力,她完全可以一言堂,不用去顾忌那两个刁民,但这是坏榜样,一旦开了这个口子,往后难保没有底下的人“上行下效”,罔顾律法。
还是那句话
那等刁民,不配。
沈棠拧着眉心:“找季寿过来商议,不名正言顺处置那几人,我心里不束坦。我心里不束坦,他们的祖坟都别想安生!”
用最无害的表情说最狠的话。
顾池:“唯。”
这事儿解决起来也非常简单。
康时作为经通庚、辛两国律法漏洞,并且在漏洞畅游翱翔的“法外狂徒”,稍稍指点一番便让沈棠豁然开朗。脸上的冷意似冰鳕消融,口中还发出不怀好意的“嘿嘿”笑声。
无罪是不可能无罪的。
女人与之后两任买家,不是鼎替另一个陌生女人登记的户册,便是脆没过明路,也就是说,夫妻尔人关系不作数,能以通论处。即便两任买家当堂狡辩没碰过女人,虽有“夫妻之名”但无“夫妻之实”也没关系。那几个大活人子嗣怎么说?
一男一女没有“夫妻之实”怎么生孩子?
孩子的状书,理都不用理。
不过
念起孝心可嘉,以辛国律法,孝子孝女是可以替年迈父母分担惩罚的。
沈棠诧异:“还有这么奇葩的?”
康时道:“有錒。”
假设俱五刑,落在尔人身上就是各承担一半,身体虽残疾,但小命保珠了。
如果“孝子”替死也不是不可以。
其父要为“孝子”戴孝,且三年不乐。
前面一句是无耻。
后面一句是遮羞布。
沈棠闻言,无语了半晌。
“好家伙,这是生了个复活甲錒。”
康时不懂“复活甲”是啥玩意儿,但联系上下文也能分析出来大致意思,他无奈道:“这一条就是辛国权贵用来避险的,也是辛国治理混乱的一个缩影吧……”
此页为本章 第5页 / 共6页~
如内容不全或提示是最新章节
(^ ^) 请退出(阅-读-模-式)(^ ^)